9月30日,我国迎来烈士纪念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耸立,纪念碑正面镌刻着毛泽东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八个鎏金大字。背面为毛泽东起草、周恩来书写的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邹铭表示民政部从2005年开始相关研究论证工作烈士纪念日的设立可谓“十年磨一剑”。
邹铭说近年来社会各界人土、专家学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建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多次呼吁设立烈士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2008年人民网【0.91%资金、研报】等新闻媒体就“设立烈士纪念日”的问题征求网民意见,获得广泛支持。设立烈士纪念日,成为社会各界的呼声。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纪念烈士的节日,比如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韩国、孟加拉国、缅甸等。
为此,民政部自2005年起多次召开由中宣部、文化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中国民俗学会等部门和部分民俗专家参加的研讨会,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先后4次征求16个相关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和专家学者均赞同设立烈士纪念日。
2013年4月4日,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研究设立烈士纪念日”。2013年4月21日,民政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示》。同年8月23日,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介绍,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土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土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确定为这一天。
选择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毫无疑义,既是对鸦片战争以来为民族独立、祖国富强、人民自由幸福而前仆后继的人民英雄的永远铭记,也是对共和国历史的郑重回眸,是对千万牺牲烈士的庄严承诺,凸显“吃水不忘挖井人”、国庆不忘祭先烈的情怀,并与形成惯例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纪念仪式相衔接,张扬了国庆新的内涵;烈士纪念日与国庆日既有别又融合,使得国庆期间的典制张弛有度、礼仪有序,国庆的意义更加淳厚,欢度国庆有了深层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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