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意见》精神及省、市文化主管部门的要求,市图书馆决定对馆内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并提供基本文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免费阅览服务
流通书库、自习室、少儿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古籍阅览室、视障人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查询、阅览。
2、免费外借服务
流通书库免费查询、外借、阅览。
3、免费基本文化服务
普通文献资源借阅、信息检索与咨询、馆内举办的各类培训、公益讲座、国学讲堂、展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视频资源展播等公益性读者活动及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4、免费辅助性服务
为保障基本服务职能实现的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如读者证办理工本费免费、验证免费、存包免费,并可免费取阅《读者服务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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